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维修改造业务用房工程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兴安盟诚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维修改造业务用房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维修改造业务用房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4-047-15-32]号
采购文件编号:诚业招字2014-ZF-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维修改造业务用房工程 | 1 | 2436.51㎡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取得兴安盟住建局核发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所需材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测放员)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资格证B类证书、安全员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拟派建造师身份证原件,近两年企业和注册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两份。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08月26日至2014年09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诚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诚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6号众仁酒店五楼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刘思越
联系电话:0482-8377334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会议中心2楼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宋海峰
联系电话:0482-8299383
兴安盟诚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