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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园丁小区地面硬化、污水管道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2020-01-28

      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园丁小区地面硬化、污水管道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园丁小区地面硬化、污水管道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5-07-24-64]

      采购文件编号:丰信招字2015-3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园丁小区地面硬化、污水管道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1详见招标文件1403567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与资质相一致的施工能力,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相关专业的拟投标建造师、七大员(施工员、测量员、预算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建造师资格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原件、近两年企业业绩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以上证件和材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后所有人员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8月04日至2015年08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南大路28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0482-8243045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

      地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王长春

      联系电话:15048282867


      

    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