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赉特旗农业局扎赉特旗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年09月11日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扎赉特旗农业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扎赉特旗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扎财购准字2015-9-6-292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11月2日上午9:00,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 下午 03:00:00,更正为2015年11月2日 上午 09:00:00。
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 下午 03:00:00,更正为2015年11月2日 上午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5年10月27日
扎赉特旗农业局扎赉特旗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扎赉特旗农业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扎赉特旗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基地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基地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扎财购准字2015-9-6-292号
采购文件编号:鑫舟2015-211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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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稻智能浸种催芽温室 | 1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44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3、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智能浸种催芽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设施销售安装的法人单位,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