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农业和林业机械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6年10月21日兴安盟昱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农业和林业机械(采购项目编号:兴财购准字(电子)2016-00893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改动,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上午 09:30:00,更正为2016年11月18日 下午 03:00:00。
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上午 09:30:00,更正为2016年11月18日 下午 03:00: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03日
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农业和林业机械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兴安盟昱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农业和林业机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农业和林业机械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字(电子)2016-00893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政采(公开)0082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机械设备 | 44 | 见附表 | 1448788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同时出示以下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5、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6、报名时存入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整。需将银行回单送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方可参加资格预审,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7、 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开标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开标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其他材料: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