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2016】第006号
采购文件编号:TC169K1L4/5/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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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锡林郭勒盟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810000 | |
2 | 乌兰察布市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1460000 | |
3 | 赤峰市2016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1354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时,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出具的允许其代表母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
2.投标人在试点盟市应至少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以下一种资质:一是业务种类包括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相关企业更换经营许可证后,资质要求相应调整为:业务种类包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广电企业“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批文,三是民间资本“宽带接入业务试点”批文;
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和条件,以及长期的经营和服务保障能力,近三年内(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4.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能够提供近两年(2013和2014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信厅联通信函〔2015〕919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可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符合3.2条的资质要求。
7.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自治区级公司为主体参与投标和签署合同。
8.不存在以下情形:
8.1被责令停业的;
8.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8.4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8.5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