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团校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0-01-26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房屋修缮工程施工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1630号
采购文件编号:UPSG-16061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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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修缮工程施工 | 1 | 1#学生公寓卫生间改造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108072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用户登录”下方的“供应商注册”栏办理注册并成功入库,否则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不能参加投标;
3.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