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会议室装修、电气工程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01-24
2014年07月23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会议室装修、电气工程(采购项目编号:呼财购准字 [2014] 193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证。)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