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施工
批准文件编号:弘信达招字【2013】第08号
采购文件编号:弘信达招字【2013】第08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温室基础及其它土建工程等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工程施工: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资格证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公馆六号楼70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地“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详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
注:以上证件(二份)均应提供原件,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2日 上午 08:30:00
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14年1月2日 上午 08:30:00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公馆6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侯建霞
联系电话:0471-49162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服务中心北四公里
邮政编码:011517
联系人:任锐
联系电话:15947135568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