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卫局垃圾分类智能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卫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垃圾分类智能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分类智能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新财购准(2017)121号
采购文件编号:ZXWY2017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垃圾分类智能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9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而且每包只能有一种报价方案。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
4.2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4.3 近6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4 近6个月内的纳税证明;
4.5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4.6 投标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刑罪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7 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注: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并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下午 03:00:00
投标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 下午 03:00:00
开标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71-253713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天和大厦支行
账号:152454446770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卫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1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471-3591642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