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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01-23

      2018年04月20日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3102号)的资格预审公告,因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4月20日-2018年04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更正为2018年04月27日-2018年05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8年04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3102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2018-1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服务1详见采购文件5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上具有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具备城镇规划和咨询甲级资质;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4.1、报名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2、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3、连续近六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4.4、提供城镇规划和咨询甲级资质。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3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广场8幢1单元5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广场8幢1单元5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燕娜

      联系电话:0471-6383616-8001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街集通佳苑东侧,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樊元海  联系电话:0471—6944798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