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一期协同监管平台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一期协同监管平台监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一期协同监管平台监理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7334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6-C03-4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一期协同监管平台监理服务 | 1 | 详见采购中心文件 | 269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预审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文件:1.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未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入库注册,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成功入库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报名无效。同时要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用户登录”下方的“供应商注册”栏按有关要求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UK)上网报名。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471-6945960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471)6628283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