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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商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2020-01-23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商务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商务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2791号

      采购文件编号:JX-CG-FW-HHHT-1705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商务服务项目1详见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5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相关上述服务内容,同时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两个类似项目;3、供应商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入库的合格供应商;4、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4套,提供资料需装订,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1)“授权委托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当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肆份(A4),否则拒绝接收。(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05月22日至2017年0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与比塞塔商业街交汇处公园世家铭座9楼)。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与比塞塔商业街交汇处公园世家铭座9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周东

      联系电话:0471-5980115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71-6913894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