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第三方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三方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第三方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3389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7-C99-3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第三方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服务 | 1 | 详见采购中心文件 | 8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预审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文件:1.投标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中心只负责对资格进行初审,最终资格由询价小组负责认定。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按有关要求办理入库注册,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成功入库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同时要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nmgzfcg.gov.cn)“安全证书办理”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待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束用“安全证书 (CA) ”在“旧平台”登录入口上网报名。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405室
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人:李伟奇
联系电话:0471-6945629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61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陈世贤
联系电话:0471-4628302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