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商务服务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商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商务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5617号
采购文件编号:0773-1741GNNM0228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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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核及项目绩效评价 | 33 | 详见磋商文件 | 1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5、供应商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开户许可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以上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2层。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2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悰
联系电话:18686080394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丽辉
联系电话:0471-6962100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