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应用软件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应用软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应用软件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10246号
采购文件编号:XHTC-HW-2017-071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28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3、若供应商为软件原始开发商或代理商,原始开发商须具有所投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代理商须具有原始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5、供应商具有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资格预审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软件原始开发商须提供所投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代理商须提供原始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竞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竞标商提供近三个月本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竞标商提供近六个月本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提供的材料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王海英 武永峰
联系电话:0471-3244513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兴安南路42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471-6500587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