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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询价预审公告

    2020-01-23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7]09632号

      采购文件编号:MJ2017-JS5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详见采购文件46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且具有具备综合类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3、本企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2014年1月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企业)、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证明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不予接受;2、材料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王东平 张慧荣

      联系电话:0471-5189163-806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浩斯巴雅尔  联系电话:0471-6585324


      相关附件:
      授权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报名表:附件1登记表.docx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