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本级商务服务询价预审公告
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财政厅本级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商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商务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7]11099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WW-17N16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商务服务 | 1 | 详见询价文件 | 1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成功;
5、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近期纳税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注: (1)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2)
报名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受。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注册会计师协会院内二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注册会计师协会院内二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李兆益
联系电话:0471-5203416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财政厅本级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71-4192265
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