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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程设计服务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2020-01-2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工程设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工程设计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2495号

      采购文件编号:XHTC-FW-2018-026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工程设计服务1详见公告附件6331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1.2、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 )供应商须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以上资质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副本),同时提供三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彩喷件无效,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供者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5月04日至2018年05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王海英 曹志伟

      联系电话:0471-3244513/5200131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地址:赛罕区银河南路网信技术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巴图  联系电话:0471-4827202/4824462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设计年网信办舆情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需求.docx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