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评估、验收等服务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评估、验收等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评估、验收等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3569号
采购文件编号:0773-1841GNNMFWCS106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评估、验收等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3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3、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4、供应商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承担过教科文领域财政专项预算评审业务的相关经验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5月16日至2018年05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613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613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悰
联系电话:18686080394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孙再兴 联系电话:0471-6968239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