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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智能物联应用管理平台与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2020-01-23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智能物联应用管理平台与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物联应用管理平台与服务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8191号

      采购文件编号:HZ-2018-00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智能物联应用管理平台与服务采购项目1详见磋商文件3665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资料4.1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4.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4.3近6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4.4近6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5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4.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7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包含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4.8信用查询网页版截图。说明:(1)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A4),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枫景小区商务2号楼1905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471- 348758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浩老师  联系电话: 0471-6585324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