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发展规划研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发展规划研究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发展规划研究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0202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2019-14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发展规划研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4.其他材料4.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2提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4.3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3份。(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楼5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楼501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琰
联系电话:0471-6383616-8001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傅燕峰 联系电话:0471-6968559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