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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二次)废标公告

    2020-01-23

      2015年07月14日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二次)(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5720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2015年9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共收到四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在对公告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2015年09月08日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5720号

      采购文件编号:UPCG-15051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电梯供货及安装11无障碍医梯7部,医梯兼消防电梯1部,消防兼污物电梯1部,自动扶梯2部;直梯的曳引机采用原品牌、原产地、原装整体进口;直梯控制柜主板采用原厂家整装进口;自动扶梯提升机采用进口或合资品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病床电梯制造级别B级、消防电梯制造级别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制造级别C级及以上)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每一个电梯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7月15日至2015年07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制造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经销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制造商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8)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 上午 09:00:0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 上午 09:0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王英、刘红娜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号:154018381939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1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李帅、陈婷

      联系电话:0471-5183524


      相关附件:
      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附件2.doc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