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链接
  • 关注项目
  • 打印正文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罪犯生活用煤采购废标公告

    2020-01-23

      2015年11月05日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罪犯生活用煤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20022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现在对公告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罪犯生活用煤采购询价招标公告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委托,采用询价,采购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罪犯生活用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罪犯生活用煤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20022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5CG-19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采选块煤、面煤1详见询价采购文件5484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煤炭经销资质及经销许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1月0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市教育局西50米)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 下午 03:0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市教育局西50米)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 下午 03:0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市教育局西50米)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市教育局西50米)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陈利峰

      联系电话:0472-5110078-8006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

       账号:150815098613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

      邮政编码:014060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0472-7168055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