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废标公告
2017年08月23日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6767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不足三家,现在对公告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2017年09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6767号
采购文件编号:UPCG-1707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66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功入库,否则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不能参加投标;
3.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保设备或除尘机械设备等相关内容的生产、制造、研发或销售,同时须包含安装等内容。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