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废标公告
2020-01-23
2017年08月17日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8493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在对公告中下列项目分包作废标处理:
第1包:便携式光谱仪等
第4包:空气压缩机等
特此公告。
2017年09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849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XZB17-2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便携式光谱仪等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8100 | |
2 | 智能废气重金属采样仪等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12100 | |
3 | 高压安全阀校验台等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300 | |
4 | 空气压缩机等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供应商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入库的合格供应商;
4、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