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本级体育设备(乡镇健身中心器材)废标公告
2017年09月22日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本级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体育设备(乡镇健身中心器材)(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10056号)的采购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本级
2017年10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本级体育设备(乡镇健身中心器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本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体育设备(乡镇健身中心器材)。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体育设备(乡镇健身中心器材)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10056号
采购文件编号:ZS-QCTY-H-2017-102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体育设备(乡镇健身中心器材)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2近一年内(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3近一年内(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5产品认证证书(国体认证NSCC)。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