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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包】内蒙古包钢医院骨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19-05-07
    内蒙古包钢医院骨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骨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884号
    评审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2.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进口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每种仪器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家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或现场彩色照片)和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内容 5.进口产品唯一授权证书 6.进口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7.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8.资质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0号
    采购人联系人: 马萍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4.11.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9年05月06日 4,580,000.00 包头市鸿新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10号景苑花园23栋206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戴鑫 焦志强 丁花兰 张娟 张霄雁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