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9年05月06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02947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预算金额录入错误,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第1包预算金额(元):15,更正为1500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9年05月06日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02947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车辆租赁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5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照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5月07日至2019年05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大楼19层1909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大楼19层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大楼19层1903室
开标时间:2019年5月17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大楼19层1903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水利厅大楼19层
邮政编码:010021
联系人:刘敬涛
联系电话:0471-525936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
开户行:呼市农行锡林支行
账号:05550001040001333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