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内蒙古美术馆、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中标(成交)公示
2020-01-22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委托,于2017年01月23日就内蒙古美术馆、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UPSG-161205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美术馆、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00461号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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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美术馆、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800000 | |
1、供应商: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中标金额:7080113元。 |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17年01月25日 — 2017年02月04日
四、评委
李润平、常胜利、吕松力、白春丽、梁晓华、谢伟、宋慧英、韩兆辉(招标人代表)、柳迪(使用单位代表)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刘红娜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美术馆及文保10KV配电工程施工(定稿).doc
投标函:投标函.JPG
中标公示:美术馆10kv发布中标公示(政府采购).docx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