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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EPC)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更正公告

    2019-05-06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651-170659/Z

    批准文件号:临政采办执【2017】128号

    1 、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EPC)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现更正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 、原招标公告中“ 1. 招标条件 ”中“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EPC)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已由临政采办执【2017】12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其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项目法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已由临政采办执【2017】12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最终来自财政资金及其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项目法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EPC国内公开招标”。

    3 、原招标公告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工期:2017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原招标公告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招标范围:本次仅对该项目下的设计及施工进行招标。” 现更正为: “招标范围:该项目项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

    5 、原招标公告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市政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现更正为: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原招标公告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中4.2中的④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

    现更正为: ④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即可);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