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62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FW2019-114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2)供应商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4) 供应商需具有履行项目内容要求所必须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并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5月05日 16: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10日 16: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5月16日 10: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二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6日 10: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二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合作交流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庆法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4*****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闫国文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66021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10334955 | 服务 | 项 | 1.0 | 公务接待管理系统采购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