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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2021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2019-05-06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2021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2021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9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TF-2019-401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投标人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汽车维修经营资格,拥有汽车维修能力及零配件供应保障能力,在包头市区拥有固定维修场所,且维修地点在昆区、青山区、高新区市区内(维修地点至少包含其中一处,职教园区、装备园区等离市区较远的地区除外);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经营范围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投标人应具有与服务项目规模相符合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技术力量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及基层单位服务用车维修保养的相关服务,包工包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05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0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7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27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冀国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
    采购文件: 二次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0405006 服务   1.0 提供45台常用车辆的常规维修保养(其中:小轿车19台;面包车16台;柴油客货车10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