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本级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年09月24日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本级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7242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工作人员录入错误,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第1包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信息技术服务,更正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综合办公平台建设。
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原件审核)。
更正为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原件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5年09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本级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本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7242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2015-1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原件审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9月24日至2015年0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楼1408室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以上资料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提供2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下午 02:30: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楼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下午 02: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14楼2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80号伟业大厦14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高乐欣
联系电话:0471-6383616-8002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
账号:012101201090150115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39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刘梅
联系电话:0471—4632028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