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看守所煤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九原区看守所煤炭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75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SFNMZC-HW-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19日 09:57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09日 10:00 | |
二、更正内容 现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9年04月29日13:50,其他内容均不变,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 | 联系人: | 刘建玲 | 联系电话: | 0472-716640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高尔夫25号综合楼802号办公用房 | 联系人: | 丁兆瑛 | 联系电话: | 18686139504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