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区机关食堂太阳能光热系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党政机关办公区机关食堂太阳能光热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办公区机关食堂太阳能光热系统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22642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80116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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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政机关办公区机关食堂太阳能光热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367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的违法违规记录,否则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
(5)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6)信用记录查询网站截图。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 下午 02:30: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 下午 02: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任轩楷
联系电话:0471-3255281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号: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霍泉
联系电话:0471-4826420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6日